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二期120MW渔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发布于:2022-05-10
5月10日,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二期120MW渔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项目站址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内洋村附近,本期项目在一期110kV升压站内建设,二期项目容量120MW,二期在一期升压站内进行增容扩建,扩建1台容量为120MVA的主变压器,1套SVG成套设备、4个GIS间隔,二期以一回110kV线路接至玄武站。另外120MW经5条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二期120MW渔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CGN-202204270008),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新能源(陆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二期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站址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内洋村附近,距离陆丰火车站22公里,距离陆丰市区约25公里,中心位置为N22°46′56.095′′,E115°49′35.045′′,海拔高度约0~3m。项目临近S338省道,交通便利。本项目本期规划总装机容量120MWp,租用土地面积约1700亩左右。建设单位与碣石镇镇政府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该项目租赁既有的鱼塘上部空间,开发高效土地上部闲置空间,利用有利的太阳能资源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在不影响渔业养殖条件下,真正体现渔光互补的综合作用。拟建项目主要构筑物为光伏组件及升压站内建构筑物等。本期项目在一期110kV升压站内建设,二期项目容量120MW,二期在一期升压站内进行增容扩建,扩建1台容量为120MVA的主变压器,1套SVG成套设备、4个GIS间隔,二期以一回110kV线路接至玄武站。另外120MW经5条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
本工程已在一期工程建设控制室和继保室,满足二期工程要求;新增后台、屏柜等二次设备放在备用位置即可。招标内容与范围:本工程EPC总承包范围为本项目从设计到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以及设计相关所有服务内容(包含地址详勘和电能质量报告编制获批等);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堆存及堆场、二次倒运、管理相关所有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各种专项验收工作及前期和过程手续办理;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工程由支架基础施工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批复的110kV玄武变电站(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实现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负责办理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消缺、性能试验、交接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整体移交、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光伏场区升压站区加密设备、PMU测试、所有性能测试等),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进场道路施工及验收、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2)承包方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砼搅拌站(若自建)、材料转运堆场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风险自担;承包方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承包商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所有外部相关手续及费用补偿,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3)施工范围内架空线路举升及拆迁、道路改造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承包人应负责临时占地后期的绿化恢复工作,并满足当地国土、林业、水保、环保等部门的验收要求。以上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4)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当地原有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应急指挥平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采购、安装、调试集控中心配套设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承包人负责为储能配套提供接口,为配合储能系统安装、试验、调试提供便利,负责组织与储能系统之间联调及并网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计划工期:计划2022年6月20日开工,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但项目并网节点、完工日期不可更改,承包人对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负责。具体工期节点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院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