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黄河流域磴口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沙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创新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于:2022-06-14
6月14日,大唐黄河流域磴口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沙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创新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此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2846亩,额定容量为100MW,安装容量为123MWp,建设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此项目拟采用66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32个3.15MW光伏发电单元。光伏电站的电能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至220kV升压站35kV侧,升压站通过220kV线路接入祥泰500kV变电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为准。
招标范围包括:大唐黄河流域磴口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沙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创新示范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大唐集团框采设备和材料及储能系统)、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超出招标人永久和临时征地范围外超碾压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超过一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论证、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验收等所有工程阶段内容、所有专项验收(除用地、草地)、竣工验收以及本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等本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已含在投标人报价中。送出线路本体不属于本工程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EPC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疫情防控(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价格。
详情如下:
大唐黄河流域磴口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沙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创新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黄河流域磴口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沙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创新示范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公布自治区2021年保障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优选结果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738号)列入《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保障性并网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名单》,2021年12月31日取得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本项目的《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112-150822-04-01-886996),建设资金来源为30%企业自筹和7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目前本项目需要成立的法人单位已办理完成注册,正在履行内部审批手续,暂时无法使用该单位进行招标工作,现阶段以项目管理单位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根据后续进展,中标单位与招标人或本项目实际法人单位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
2.2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2846亩,额定容量为100MW,安装容量为123MWp。
2.3计划工期(暂定):2022年07月15日开工,2022年12月1日前全容量投产。(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项目简介:大唐黄河流域磴口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沙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创新示范项目规划场址位于内蒙古磴口县,额定容量为100MW。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846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0.3846°,东经·106.8538°,距离磴口县城区直线距离约14km。
本工程规划装机容量标称为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23MWp),拟采用66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32个3.15MW光伏发电单元。光伏电站的电能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至220kV升压站35kV侧,升压站通过220kV线路接入祥泰500kV变电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为准。
2.5招标范围:大唐黄河流域磴口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沙产业生态协同发展创新示范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大唐集团框采设备和材料及储能系统)、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超出招标人永久和临时征地范围外超碾压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工程作为E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