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广西电力2021年新能源项目光伏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招标
发布于:2022-09-05
日前,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详情如下:
中国电建十一局与中国能建广西院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EPC项目总承包部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建十一局”)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能建广西院”)两家法人单位协议组成联合体,是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项目EPC实施主体,中国电建十一局和中国能建广西院共同授权联合体行使和履行中国电建十一局与中国能建广西院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的各项权利与义务。现就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电建十一局与中国能建广西院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EPC总承包部。
招标机构: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原则:采用集中打捆招标,按统招分签方式执行。
合同签订方式:招标结束后先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两方框架协议,后根据单个项目工程进展情况由招标人、投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三方签订单个项目合同并执行,要求投标人对每个项目单独列出设备清单、单项报价、单个项目合价和投标总价,逐个项目分别进行合同签订。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EPC总承包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广西藤县新庆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广西藤县和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广西藤县金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广西陆川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广西钦州九佰垌光伏项目、广西钦州三隆光伏二期发电项目、广西钦州陆屋光伏一期项目、广西罗城县四把镇光伏发电项目、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北牙瑶族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广西桂林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全州县凤凰岭光伏发电项目、陆屋储能电站等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供货清单。
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了本招标项下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商检、包装、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现场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服务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本合同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及时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3、采购数量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详见设备供货清单),如个别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开工建设,对应招标的单体项目可能取消,从而不能签订三方合同,中标供应商不能视招标人违约。
4、交货时间
5、交货地点:单个工程项目升压站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得生产许可证书。
3.1.2 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4 在近1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投集团、南方电网及其旗下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或被列入黑名单)。
3.1.5 投标人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AAA级资信及信用证明。
3.1.6 近3年内未发生所提供设备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8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2专项资质与业绩条件
3.2.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07-2022.07)须具备不少于10个风电、光伏项目或累计500MW风电、光伏装机容量的综合自动化监控业绩,其中5个项目相应设备供货业绩安全稳定投运需超过一年。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3.2.2具有本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